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平阴县浪溪河下游综合治理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希望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宝贵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组成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平阴县浪溪河下游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济南市平阴县东阿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济南市平阴县东阿镇
建设性质:新建。
(二)项目组成
工程建设内容:
本次工程治理段共分2段,总长2.22km。主要包括河道疏浚工程、堤防工程、护岸工程、水闸工程、交通工程及生态绿化工程。
工程建设规模:
本次浪溪河综合治理工程保护的对象为东阿镇和洪范池镇所在地、沿线村庄和基本农田,保护人口约6.6万人、55.68km2耕地、220国道、济广高速公路等重要设施,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确定工程规模为小(1)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济南市平阴县东阿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镇长
联系电话:199 5316 8393
邮箱:2281790726@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水文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鲁工
联系人电话:15665859006
邮政编码:250102
邮箱:246555891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评价工作阶段和报告书编写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有:区域环境概况;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固体废物等);生态影响评价与水土保持、环境风险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环境经济损失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评价结论与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意见或建议征求范围:
项目周围的居民、相关部门或企业。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②当地主要环境问题(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等);
③对本项目的施工期及营运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④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对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有何要求和建议等。
六、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告知建设单位,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济南市平阴县东阿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7日